优先债权达9100多万
亨正置业一旦破产
普通债权人将面临巨大损失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整个亨正置业破产案中,普通债权有一亿八千四百多万元。陈冬和很多人一样,也是普通债权人。在优先债权中,税款优先和抵押优先债权及建设工程优先受偿金额达到9100多万元。
△ 亨正置业另一烂尾项目鼎恒新星
目前,管理人梳理亨正置业剩余可用的资产,有三四千万元,但部分没有变现。此外,烂尾项目“鼎恒新星”评估价有6000多万元,但是第一次在淘宝网上拍卖已流拍。此前管理人动过让“鼎恒新星”复活的主意,但是各方意见分歧很大,最终即使复活,也难以实现可观的利润用于偿债,因此一直未能正式启动。
因此,按照目前的可分配资产,普通债权人获得清偿的债务比例将非常少。
还有债权人表示,希望法院和管理人将亨正置业的开发项目单独进行审计,详查每一个项目的收入、支出情况,这样也许能查清楚公司到底亏在什么地方,不要因为亨正置业财务的混乱,而造成事实认定的混乱。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联系了扬中市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单位,他们均表示,此案正在处理之中,暂时不方便对外透露进展情况。目前,法院尚未宣告亨正置业破产。
南京一名从事企业破产业务的律师表示,破产案件是面向所有债权人的,是一个公平受偿的程序。但就是在这样的大前提下,个别债权人,尤其是金额大、没有担保的普通债权人,还是会在一些破产案件中受到严重损害,依据目前多数案件惯例,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很可能不超过10%。他希望,法院对于企业是否符合破产条件,应该有一个更加明确的依据,追求更大的共识。此外在处理程序上尽量再透明一些,让债权人获得相应的救济通道。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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