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农民进城落户,农村父母的“老房子”咋办?会被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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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农民进城落户,农村父母的“老房子”咋办?会被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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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晓佳一】记录乡村生活 , 书写“三农”问题 , 解读社会焦点!谢谢关注!
农民进城落户 , 农房大量闲置我国在现阶段城乡发展依然不平衡 , 贫富差距较为突出 , 因而城市对农村依然有巨大的虹吸效应 , 这就造成农村越来越凋零 , 城市越来越繁荣 , 毕竟人是随着经济走向和生活环境选择去向的 。

城市基础条件好 , 就业机会多 , 医疗有保障 , 养老有环境 , 因而有越来越多的农民想要在城市安家落户 , 就算不为别的 , 仅是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理由 。
在教育产业化之下 , 农村中小学人员大量流失 , 乡村学校被撤并 , 生源全部往县城等大城市走 , 于是农民在为了孩子上学不得不进城买房落户 。 那么 , 当我们进城落户了 , 自家老家的房子 , 父母老了以后的房子怎么办?
宅基地作为农民最为基础的福利 , 是实现生者有其居的原始需求 , 农民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子 , 供一家老小居住 , 可以说是花费了巨大的心血在房子上面 。 因而农村老宅可以说承载了每个农村孩子的童年 , 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是乡愁 。

老家的房子会不会被收回?如果我们进城后 , 自家的老房子被拆除、被收回 , 也是不免让人惋惜 。 因此很多想要进城落户的人问:我们进城落户后 , 自家的房屋还能保留吗?
其实这个问题早有答案 , 根据地方不同 , 具体落实有些出入 , 但是大体上都是能进行保留的 。
如今 , 我国房屋确权工作基本结束 , 在此次确权中 , 宅基地与房屋将一体呈现 , 即不动产权证 , 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房地一体” , 而且是地随房走 。
根据《物权法》规定 , 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具有所有权 。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 , 但是只要你是这个村的村民 , 就有使用权 。 虽然宅基地使用权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不可以继承 , 但是由于地随房走 , 你继承了房屋也就意味着可以对其下面的宅基地进行使用 。


根据《继承法》规定 , 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 按照房地一体原则 , 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 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 , 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 , 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 , 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 , 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
最新的《民法典》中 , 新增了“代位继承” , 即农村房屋所有权不仅仅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能继承 , 如果没有第一顺位人 , 那么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样可以继承 。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 如果房屋出现垮塌等现象 , 村集体将会对房屋宅基地进行收回处理 。 有人说 , 那么我重新建造不可以吗?答案是不行!
对于子女城镇户籍继承农村的房屋 , 只能进行修缮维护 , 不能够再次进行拆除新建 , 因而如果我们想要保留农村的家 , 那么就要勤加修理 , 注意的是不能够改变原有面貌 , 不然涉及违法 。
【宅基地|农民进城落户,农村父母的“老房子”咋办?会被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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