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四川夫妻3万买房,17年后价值1135万,原房主反悔要收回( 三 )



于泊这个消息传遍了柳各庄村 , 同时也就传到了曾经的村民于泊的耳朵里 。 一听到自己曾经的房子现在卖出天价 , 他怎么也坐不住了 , 开始盘算着怎么把房子拿回来 。
夫妻等待拆迁 , 突然发生变故
一边是何大海一家人高高兴兴地等待拆迁 , 一边是原房主于泊绞尽脑汁要回房子 。
何大海一家想着这个房子算是买值了 , 而于泊则是悔不当初 , 觉得这个房子卖得简直亏死了 。 原本等待着过上美好生活的何大海一家 , 怎么也没想到遇上了于泊这个绊脚石 。

于泊一纸诉状将何大海一家告上法庭 , 要求他们归还房屋的所有权 。 别人踏踏实实住了将近20年的房子 , 原房主现在有什么资格要回来?
就这么一来二去 , 本来在拆迁计划中的房子一再搁置 。 项目中的1546户人家 , 早在前两年就搬出了房子 , 只剩下何大海一家被迫当了钉子户 。
眼看着自己曾经的房子变成了价值千万的地产资源 , 于泊一家人是悔不当初 。 在当时3万块钱卖出去 , 于泊还觉得自己赚了 。
作为原房主的于泊 , 于情于理跟这栋房子都已经没有了任何关系 。 但是一想到一千多万 , 谁忍心看着这钱飞走 。

于泊于泊一家倒是觉得自己的这种行为合情合理 , 曾经搬走的于泊一家人 , 买了一处不到90平方米的楼房 。
在他们看来 , 现在家里的人口越来越多 , 90平方米已经不能满足家里人的需要 。 尤其是子女都生了孩子 , 对于活蹦乱跳的孩子来说 , 这个房子属实太小了 。
所以按照他们的说法 , 自己想要拿回曾经的房子 , 主要是为了家里人着想 。 虽然理由有点冠冕堂皇 , 但是于泊手上确实有可以当作证据的东西 。
那就是于泊当时和何大海当初签订的书面协议 。 那纸协议经历了十几年早已发黄发皱 , 但是上面的字迹还是清清楚楚 。

经过法院的判决 , 当时两人签订的这份协议 , 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 由于这份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 因此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
协议已经判定 , 于泊就觉得自己已经胜券在握了 。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 , 于泊所拥有的房产在一定意义上完全属于自己 , 但是宅基地却不是 。
宅基地作为村里的土地 , 并不属于个人所有 , 应当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 。 宅基地的经营主要是由村子里的委员会管理 , 所以并不属于私人财产 。

尽管早在2001年 , 于泊对房屋进行售卖时 , 将宅基地包了进去 , 但是实际上宅基地并不能进行私人买卖 。
如果这样说的话 , 宅基地的所有权应当还是在于泊手里 , 只是使用权在何大海一家人手中 。
现在何大海一家对于宅基地的使用已经接近20年 , 再者地价也一直在改变 , 不可能就这样心甘情愿地把使用权交换回去 。
更何况在当时 , 于泊是有机会重新拿回自己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
随着地价的上涨 , 柳各庄村的宅基地价格也随之上升 。 于泊出于家里住房拥挤的原因 , 就有了想买回宅基地的想法 。

于是他找到了何大海夫妇商量这个事情 , 只是他的出价并不高 。 于泊觉得自己当时3万元卖给了何大海一家 , 现在3万块钱买回来也是情理之中 。
但是2011年的地价物价早已不是原来的水平了 , 对于何大海一家来说 , 3万元就有些少了 。 眼看着何大海一家不同意 , 于泊觉得自己占理 , 就把他们告上了法庭 。
于泊的要求却是不合情理 , 法院也依照具体情况对这起纠纷进行了判决 。 倘若于泊想要拿回曾经属于自己的宅基地 , 那么他现在至少要向何大海赔偿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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