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是什么

分支机构是什么

分支机构是什么


分支机构是常设机构的一种 。总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 , 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 , 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 。分支机构设在国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所在国政府为其提供非居民公司税收待遇 。它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 , 总公司所在国政府按规定给予其税收抵免 。
【分支机构是什么】当一家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 , 为了继续扩展其业务 , 扩大其产品销售范围 , 常常在不同的城市或同一城市的不同地区开设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与总部在地理位置上通常相隔一定的距离 。有较大的分支机构也可能是企业合并的结果 , 被合并的企业解散 , 成为合并企业的分支机构而继续经营 。
分支机构在不同的企业或行业有不同的名称 , 如在有些企业称为分公司 , 有些企业称为分厂 , 商业系统称为分店 , 银行系统称为分行等 。
作为整个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 , 分支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总部统一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方针 。在此前提下 , 分支机构通常也具有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 。
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主要不同点在于 , 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 。在实践中 , 常常会把两者混淆 。
两者的概念也是有所不同的 。分公司是相对总公司而言的 , 是按照公司内部管辖关系所作分类 , 是指在公司经营过程中 , 因为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分支机构 , 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 , 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分支机构是相对整个企业而言的 , 是指由企业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在总部之外设立的 , 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 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 , 如分公司、分行、营业部、门市部、办事处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 , 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 ,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 领取《营业执照》 , 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 由该单位申请登记 ,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 领取《营业执照》 , 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具体登记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
什么是公司的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是指在外地设立一个分公司 。常设分支机构税收管理一般要求就地缴纳流转税 , 但是如果是增值税 , 分公司有可能不是增值税纳税人 , 而是由总公司来缴纳 。因为如果总机构向分支机构移送货物时 , 总机构直接向客户开票 , 这时 , 分公司就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
如果企业在外地设立常设分支机构 , 那么它在缴纳所得税时 , 针对不同的情况 , 有不同的附加条件 。不同性质的企业 , 税法有不同的规定 。对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外资企业的分公司需要会同缴纳;但如果是内资企业 , 那么其进行会同缴纳带有一些附加条件 , 其常设分支机构必须是非独立核算的机构 。
什么叫分支机构
所谓的分支机构是整体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 , 它在经营业务、经营方针等各方面都要受到公司总部不同程度的控制 。
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 , 但通常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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