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 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本合同终止:
⒈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 , 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 , 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 , 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
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 , 本合同可以终止 , 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 , 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 经双方协商一致 , 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 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 , 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 , 书面通知对方 , 经双方协商同意 , 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 , 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 , 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 , 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 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 , 是指不为公众所悉 , 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 ,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须承担违约责任 , 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 , 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 , 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 , 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 , 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 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 , 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 , 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不服从仲裁的一方 , 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推荐阅读
- 租赁机械合同范本
- 广州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 广州幼儿园租赁合同范本
- 简单门面出租合同范本
-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
- 商铺租赁补充合同范本3篇
- 货物运输托运合同范本
- 运输合同范本3篇
- 货运运输合同范本
- 运输承运合同范本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