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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房子烂尾,开发商、购房人、银行,谁的损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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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烂尾楼的房地产项目 , 其实涉及到的各个方面还是非常多的 。 除了我们能看到的购房人 , 开发商以及房贷银行之外 , 还会涉及到房地产建筑商 , 材料商、政府土地部门等等 。 但其实一个烂尾的项目 , 最终所有人都是利益受损失者 。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 , 最终有可能购房人变成了所有的损失承担者 , 而其他的都将损失减轻了 , 或者将损失隐藏化了 。
那么谁是加害者呢?我们毫不客气的说 , 肯定是开发商 , 也就是房地产企业 。 因为如果严格按照我国房地产建筑企业的相关管理要求 , 购房者缴纳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是专款专用的 , 那是必须按照建筑工程进度才能如期的进行资金拨付 , 而不是在预售楼之后 , 这些资金都可以进行使用了 。 但是这些房地产企业会想办法提前将预售楼的售楼款继续使用 , 最终导致楼盘没有资金可以继续投入 , 最终成为了烂尾楼 。
而房贷银行在其中 , 将自己的风险全部进行了转移 。 从法律意义上 , 他们确实这样做是没有错误的 , 只要他们发放了房屋按揭 , 抵押贷款那么不论是否楼盘成为烂尾楼 , 购房人同银行之间就是一个简单的借贷关系 。 购房人必须按月支付房贷款 , 如果出现了断供情况 , 那么银行是可以要求借款人结束合同 , 提前结束贷款 。
但是按照合约的规定 , 如果借款人无法提前结束房贷的还款 , 那么应该是要去进行房屋的拍卖后进行还款的 。 但已经是烂尾楼了 , 如果开卖肯定是无人会买 。 但是很多购房人没有仔细去看签署的按揭贷款抵押合同 , 其中还是有规定的 。 假如房子流拍 , 那么贷款还是未来需要还 , 也就是说购房人还必须去筹措资金去还款 , 否则这个贷款将出现违约 , 罚息以及违约金都会继续不断的累加 。
在这种情况下 , 购房人就会出现最尴尬的局面 , 那就是自己申请了贷款 , 去买房子也交了首付 , 但是房子变成了烂尾楼 , 自己还得每月去还银行的房贷 。 如果一旦断供 , 那么未来还得筹集资金去向银行还款 。 房子没有收到仍然是烂尾的 , 但是贷款背了一大堆 , 有可能还要支付违约金 , 有可能自己的央行个人征信也会变成黑名单 。 如果法院诉讼败诉之后 , 还有可能进入法院的黑名单 。
其实这一切应该与我国的预售房制度有着很大的关联 , 如果全部变成现房销售的话 , 那么自然也就不会出现烂尾楼的提前销售 。 房地产商如资金链断裂出现烂尾楼 , 但是这一切的损失和风险都由自己来承担 , 不可能转嫁到购房人身上 。 因为只有变成现房之后才能销售 , 购房人买到的都是可以随时入住的现房 , 那么也就不会碰到烂尾楼了 。 未来其实我们的房地产销售模式还是要进行变化 , 预售房制度可能要进行调整 , 这样最少让购房人不至于成为损失最大的一方 。 平心而论本身购房人没有任何的过错 , 他们本身也不能成为受到损失最大的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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