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 , 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 , 双方各执一份 ,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同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 , 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 。(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 , 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 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 工程质量达到市优 。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 , 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 属于乙方责任的 , 乙方无偿保修 , 保修期为一年 , 终身维修 。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 , 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 , 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 , 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 由违约方承担 。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 , 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 , 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为准 , 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 , 甲方已认可 , 但甲方没签证的 , 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 , 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 , 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 , 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