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也可报销


福州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也可报销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在社区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也可报销了!每次看病超过10元, 超出的部分医保将给予报销50%, 不过年度含起付线标准、自付比例部分, 累计最高限额为500元 。 从8月起, 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也可报销, 除了小病报销外, 门诊大病病种也将进一步扩大 。
获悉,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对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行调整, 并出台了《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意见》, 这项政策将在本月起实行 。 根据省政府的安排, 今年内, 我省城镇居民医保都将实现看门诊可报销, 今年全省城镇医保的参保率将达到95% 。
小病
超过10元的部分可报50%
普通门诊可报销多少?据悉, 每次就诊起付线为10元,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500元(含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部分) 。 也就是说, 如果一次看病花了100元, 医保给予报销45元, 自付55元 。 不过门诊总额超过500元后, 就不予报销了 。
哪些人可以享受到这项政策呢?据介绍, 凡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均可享受城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医疗保险待遇 。 普通门诊统筹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不增加参保居民个人的缴费金额 。 也就是说, 大家缴纳的医保金额不变 。
【福州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也可报销】 医保部门将原则上采取按人头收费的方式, 按40元/人的标准, 根据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具体人数核定普通门诊费用, 按季预拨给基层医疗机构, 年终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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