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做内审好还是会计好 如何做好内部审计

2019年 , 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 把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 , 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内审部门将企业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的关键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对本单位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 投入大量审计资源 , 得出了一定的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最终能否避免或者挽回损失、能否督促整改到位等 , 这关系到审计作用的发挥和审计目标的实现 。但在实际工作中 , 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转化不够充分 , 审计质效大打折扣 。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审计结果缺乏科学性
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对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中存在问题的责任进行合理界定和评价 , 受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审计评价指标和处理机制缺失等影响 , 审计结果缺乏科学性 。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通常覆盖面广、内容复杂 , 而国有企业内审人员多数为会计及相关经济专业出身 , 知识结构不够完善 , 对具体事实的认定可能存在偏差 , 审计结果不够准确 。二是国有企业与政府机关不同 , 对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或事项进行分析时 , 缺少差异化的评价指标 , 只能依靠内审人员的经验确定审计范围、进行审计评价 , 影响审计结果的规范性 。三是相应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处理机制的缺失 , 没有对经济责任的过错认定及责任追究的方式、程度等方面提供科学的依据 , 审计结果提出的建议不具有指导性 。
(二)审计结果缺乏权威性
国有企业内审部门应在最高管理层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 但大部分国有企业内审部门在权威性上有所欠缺 , 审计结果执行难 。
一是部分国有企业内审部门地位不高 , 自身绩效考核还可能依赖于被审计领导人员 , 审计行为极易受到干扰 , 内审部门独立性难以保证 。二是多数国有企业未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工作制度 , 内审部门“孤军奋战” , 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性,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不够重视 , 造成审用两张皮的现象 。三是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为事后监督 , 很难对已离任的领导实施有效追责问责 , 新任领导对旧账处理的态度往往比较消极 , 审计结果的运用效力大大削弱 。
(三)审计结果缺乏公开性
内审结果的不公开、不透明 , 使得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无法参与到审计结果运用的监督中 , 甚至造成外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些误解 , 降低审计的威慑力 。
一是民主监督在审计问题整改中的缺失 , 被审计领导人员没有警示压力 , 对审计结果产生“无足轻重”的印象 , 审计和舆论监督的合力作用得不到发挥 。二是中办国办要求审计机关以适当方式通报或者公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 但国有企业未对其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实行公开作出制度要求 , 内审部门公开审计结果的依据不足 。三是国内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的研究较少 , 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案例更是少之又少 , 企业出于对自身声誉和领导人员执行力的保护 , 不支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开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