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满月可办“少儿住院基金”


新生儿满月可办“少儿住院基金”



相关部门提醒市民 , 本市户籍的新生儿 , 在出生满月后的30天内以及新迁进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儿 , 在户籍迁入的1个月内就可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收费标准每人60元/学年 , 2010年9月1日到9月30日为集中收费时间 。
【新生儿满月可办“少儿住院基金”】 在校中小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由学校、托儿所、幼儿园集体办理参加手续 。 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持本市常住户口簿(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 , 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 本市户籍的新生儿从满月之日起的30天内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引进人才子女到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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