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几个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几个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应大于2个,只有当面积小于200平方米时可以设置1个安全出口 。其中,公共娱乐场所大于50平方米的应设两个出口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满足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 。建筑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应小于30米,行走距离小于45米 。
安全出口: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几个】是指符合规范规定的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 。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和搬出贵重物资,减少火灾损失,在设计建筑物时必须设计足够数目的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在安全技术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当其地下层数为3层及3层以上,以及地下层数为1层或2层,且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均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