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现如今各个地区的政府为了帮助一些中低收入的家庭解决租房问题,都会搭建公租房,而公租房是需要符合条件的人才能够进行申请的 , 那么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公租房的人必须要满18周岁,并在当地具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需具有支付租金的能力,并且需要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其条件如下:
1.有稳定工作
①申请人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当地缴满半年以上的社保或公积金的人员 。
②申请人在当地加纳半年以上的社保险并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 。
2.当地退休的人员 。
3.国家相关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
4.收入限制标准
单身的申请人月收入不得超过2000元以上;两人的家庭申请人月收入不的超过3000元以上;两个人以上的家庭申请人人均的月收入不的超过1500元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其中 ,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等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的收入 。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5.无住房指的是:申请公租房当事人与共同申请公租房的当事人在当地没有个人产权的住房,并且从未拥有过租公房或廉租房的住房的 , 称为无住房人员 。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 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

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2、公租房申请条件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 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 。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 , 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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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租房申请条件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要满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
2、申请人在申请地有户口或外来人员需要有申请地的居住证;
3、申请人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4、申请人在申请地有依法缴纳社保等 。
【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 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 , 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 。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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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租房申请条件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人如实填报申请表 , 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 。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需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 。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 , 如有不符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及时落实整改 。
公租房居住期限是多久
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 , 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 , 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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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 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 。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 , 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
扩展资料:
公租房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 ,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 ,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 , 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 , 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
参考资料:公共租赁房-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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