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新政执行前(2021年10月8日前)已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能以该套住房办理购房提取。
2021年10月8日后向本中心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可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首付款。
举个例子:张三账户余额8万元,2021年10月20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有3万元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另外的5万元未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因此,在贷款发放后,张三可申请将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5万元账户余额提取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首付款。
所以能不能取,关键还得看你是什么时候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搞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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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付|成都公积金余额可以提出来做首付吗?】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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