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屋虽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但温某名下有多套房屋,不符合现行的购房限购政策,仍无法完成物权变动登记,且目前房屋存在抵押登记,未经银行同意,也不得随意转让。因此,温某要求确认其享有50%的所有权,缺乏事实基础,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最终锦江法院判决驳回了温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表示,若温某认为他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可另案向冯某主张权利。
法官表示,限购、限售政策是国家为了保障民有所居、遏制投机炒房、稳定住房市场的重要举措。购房者不符合限购政策,会导致相关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近年来,被限制购房人突破限购桎梏,“借名买房”的现象屡见不鲜,“借名买房”或许可以规避某些政策或条件限制,但潜在风险较大,常常存在请求确认产权共有得不到支持、房屋被转卖或者因被借名人对外负债被法院强制执行等风险。因此法官提醒大家,“借名买房”风险高,切勿因贪图一时利,留下无穷患。
【 产权|“借名买房”带来麻烦:房屋升值后要求确认产权,法院判了】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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