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押金如何规定


房屋租赁押金如何规定


房屋租赁时 , 是否需要支付押金 ,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 , 法律不干涉 。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的 , 承租人应当按约定支付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支付押金的 , 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押金 。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 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 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 , 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 , 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 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 , 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房屋租赁押金如何规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 , 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 ,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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