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拘留所里吃什么,拘留所大门为你开……

在说六十年代之前,我们先来看看现在看守所里犯人都吃什么 。那当时的看守所里的犯人吃什么?看守所是看押审判、判刑之前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六十年代看守所里犯人的生活,自然不能与现在相比,更不能用钱去买东西吃 。刑政拘留相对来说是宽松的,必竟不是大罪大恶的人,进去后先将随身携带的财物,香烟,火机,及一些严重影响安全物品放到专用柜子里,然后领拘留所马甲,领脸盆饭盆,拖鞋,身上有钱的可以买点洗漱用具,然后由看守民警领到号房关进去,十几年前都是大通铺,进去后按顺序找到自己的地方,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不一样的是,基本都是本地人,相互或认识,或有相同的熟人,再说最多也就十五天,也没有立规矩一说,平时早上六点半起床,打扫卫生,七点吃饭,七点半学习,八点半值班干部交接班后,领出去打扫环境卫生,因为拘留所不能让你闲坐着,拘留所大院,办公楼的卫生,看守所的菜地,猪舍都指着行拘人员拾掇呢,干活期间可以随便吸烟,只是打火机由干部拿着,中午到点吃饭,午睡一个小时,下午干部再带出干活,下午黑天前一小吋收工,六点吃饭,吃完看新闻联播,洗洗九点准时休息,第二天重复,直到期满,相对来说不那么难熬,吃饭也是能吃多少吃多少,不限量 。
拘留所里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钦州拘留所里吃什么,拘留所大门为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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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十几年前曾经短暂的在看守所后勤工作过,对于看守所,对于没接触过的人来说,是神秘的,是恐惧的,是深不可测的代名词 。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呢,我给大家来说说吧,先说看守所的职能,看守所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能所在,公,检,法三个司法机关对于待查,或以查明犯罪事实待审判前临时羁押场所,所有未经审判的罪犯均为嫌疑人 。
拘留,分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两种,也有以决短期犯留所改造的,行政拘留是指轻微违法但不够刑事处罚的,但必须需要关押惩戒的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是指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叫刑事拘留 。刑政拘留相对来说是宽松的,必竟不是大罪大恶的人,进去后先将随身携带的财物,香烟,火机,及一些严重影响安全物品放到专用柜子里,然后领拘留所马甲,领脸盆饭盆,拖鞋,身上有钱的可以买点洗漱用具,然后由看守民警领到号房关进去,十几年前都是大通铺,进去后按顺序找到自己的地方,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不一样的是,基本都是本地人,相互或认识,或有相同的熟人,再说最多也就十五天,也没有立规矩一说,平时早上六点半起床,打扫卫生,七点吃饭,七点半学习,八点半值班干部交接班后,领出去打扫环境卫生,因为拘留所不能让你闲坐着,拘留所大院,办公楼的卫生,看守所的菜地,猪舍都指着行拘人员拾掇呢,干活期间可以随便吸烟,只是打火机由干部拿着,中午到点吃饭,午睡一个小时,下午干部再带出干活,下午黑天前一小吋收工,六点吃饭,吃完看新闻联播,洗洗九点准时休息,第二天重复,直到期满,相对来说不那么难熬,吃饭也是能吃多少吃多少,不限量 。
刑事拘留就严重多了,进门搜身,身上凡是铁东西一律搜走,包括腰带,鞋带,自己的外衣鞋都不能穿了,一律换成看守所号服,布鞋或拖鞋,没有脸盆,只有饭盆,饭勺,还全是塑料的,杀人犯一律砸上重镣,带上手铐,拍照建档,押至号房,进去后,各种立规矩,因为敏感我就不详说了,早上六点起床,点名,打扫卫生,洗漱放茅,开饭,吃过饭后就像和尚打坐一样排好队坐铺板上背监规,九点干部开完早会,开始放手工活,每天都有任务,手快的睡觉前能干完,手慢的熬夜干,干不完牢头收拾你,干部也会教育你,羁押犯每顿两个窝头,一碗少油没盐的稀菜汤,吃不饱,但也饿不死你,当然,有家人管的,有钱的可以额外买炒菜吃,就是小食堂卖不完的炒菜,或是用食堂剩余的边角料炖的菜,至于价格嘛,“物以稀为贵",刑事拘留的人每天就盼着提审,或是宣判,或是释放,或是判刑,早走早解脱,多一天都不想住,因为从刑拘开始就不是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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