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哪里有农田承包,农田有了托管所

所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即该轮承包期到2058年,在此时间段内,农村村集体不得重新承包土地,如果重新分地,那就违犯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当然是不合法的 。而对于村集体依法加因土地,主要是承包法违犯合同,比如将承包地改做他用,或者对农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将承包地撂荒两年以上,都可以收回土地承包权,这是依法进行的处罚,不是调整土地 。
二轮土地承包未到期限,重新分地是否合法?
二轮土地承包未到期,重新分地肯定是不合法的 。我国二轮土地承包,基本是1998年至2028年,现在国家提出本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承包期30年,也就是说,一直到2058年,才允许重新分地 。这是法律法规和政策已经明确规定了的 。关于承包期内不能重新分地,这一点已经写入《农村土地承包法》 。该法规定,发包法,也就是村集体,要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要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
在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方面,该法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对于承包期内的土地调整问题,该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 。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所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即该轮承包期到2058年,在此时间段内,农村村集体不得重新承包土地,如果重新分地,那就违犯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当然是不合法的 。对于有些人认为,承包时间太长,农村人口变动太大,很可能出现死人继续拥有土地,新增人口无法取得土地的情况,土地承包法也规定了一些处理办法,如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都应该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
而对于村集体依法加因土地,主要是承包法违犯合同,比如将承包地改做他用,或者对农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将承包地撂荒两年以上,都可以收回土地承包权,这是依法进行的处罚,不是调整土地 。该法还规定,如果村集体在承包期内侵害了农民的承包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为什么现在的农田实行承包制,而不是每家每户自己种呢?
【和县哪里有农田承包,农田有了托管所】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虽然国家的士地政策是生产承包责任制,那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国的温饱问题还是个大问题,当时要解决温饱就得实行土地生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以解决温饱为主的生产方式,经济效益很低、现在农民还用那种模式就跟不上时代潮流了,那是倒退,种上几亩或十来亩地,买盐的钱都少了,所以现实情况是不是每家每户都种地,而是转包,就是是现在提倡的土地大?包模式 。
请问农村地是承包给大户,还是个人种植好?各有什么利弊?
谢谢邀请,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农村土地,是农民的生活来源,世世代代,都是为着土地转,来养活自己,所以土地资源,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希望得到保护,现在的年轻人,为着家庭,增加经济效益,个个外出务工,有一小部分土地,开始荒废,为了土地资源,不再荒废,最好的办法,就是承包给大户经营,这样可以得到好的保护,但是经营者投资大,一般承包土地使用权,时间越长越好,都要上十年以上,才能获得更高的利益,这样,农户就有不利因素,自己老了,想回家种点土地,也可以锻练身体,又能获得收益,就不行了,所以有利也有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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