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执法局怎么进,河南省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挂牌成立

对于已经成立了县区综合执法局的地方政府,其改革会出现以下几种变化:1、县级不允许成立事业局:县区综合执法局为事业机构的,如果党政机构改革中继续保留,应该将综合执法局改为行政机构,置换为行政编制 。县级综合执法局(队)一般设置为参公性质,级别多数正科,少数副科 。
执法类事业单位能过渡为公务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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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类事业单位是行政辅助和支持类,基本都可以过渡为参照管理的公务员单位,职能混杂不清的例外 。1、执法类事业单位,包括农林水牧、环保、建设规划、质量技术、食品药品、市场管理、城市综合、劳动保障、文化旅游等监察监督管理执法,受主管行政部门委托,执行的是各行业的行政法规 。委托执法在基层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作法,由于基层行政编制和行政机构个数限制,许多执法类机构在市级及以下,几乎全部是使用事业编制的行政辅助类或者支持类事业单位,在市级以上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也是行政职能部门 。
2、执法类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几乎都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除过一些职能混杂不清,或者改革滞后的地方 。3、执法类事业单位,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其方向是综合执法,同一行业各类执法大队,整合职能和人员、编制,成立综合执法局,对涉及该行业的所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全体进行监督监察和管理,保证不留死角,不推诿扯皮,确保法律法规规定落到实处 。
4、执法类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在市级以下基层,成立综合执法局,基本上还是使用事业编制的事业机构,个别行政编制富余的地方,可能全部使用行政编制,或者机关使用行政编制,但改变不了行政辅助类或者支持类事业单位的整体分类 。因为行政编制只减不增,整体紧缺的局面无法改变 。5、执法类事业单位的参公问题,会随着公务员管理机构划归组织部门后,全国范围内规范运行,规范管理,实行全体参公,这是改革方向 。
城管员工是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的吗?
城管员工大多是聘用制,其身份是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都不是正式的公职人员 。城管部门现在的规范名称,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政府工作部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各地并不相同,大体上有两种体制模式,一种是比较普遍的,单纯的城管局,也是政府工作部门,是行政单位,公务员管理模式,主要职能是管理城市绿化、环卫、基础设施等;另一种是综合执法部门,所有的行政执法,都集中到这个部门管理,这个概念就比较大,只在部分省市实施 。
就拿比较普遍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城市绿化、环卫、基础设施为例,这样的城管局,人员也比较复杂,人员来源也都不一样 。这样的城管局,有公职人员,有聘用人员,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聘用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 。城管局的公务员,或者是参公人员,其来源除了部门成立时划转,以及领导干部的组织任命之外,其他新进人员“凡进必考” 。
实际上,城管局的公务员极少,只有领导班子、执法队管理人员,及办公室行政人员 。有的地方的城管局机关,原来还是参公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没有行政编制 。除此而外,城管局还有一部分公职人员,是事业管理人员,其来源和公务员相似 。机关和事业单位,也存在部分工勤人员,工勤人员的来源,大多是退役军人安置 。除了上述公职人员,城管局大量聘用的环卫工,主要是三方承包,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为主,甚至有部分城管人员,也是合同工、临时工担任,弥补城管力量的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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