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十大奇案,真相至今仍然成谜

在每个朝代都有各种大小的案件,有些案件很容易解决,但有些案件极难解决 。有时候甚至需要好几年才能发现真相 。这些奇案错综复杂,背后隐藏着许多谜团 。
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盘点一下,清朝时期十大奇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清朝时期十大奇案,真相至今仍然成谜


十、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清朝末年,吏治腐败,冤假错案层出不穷,“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就是这期间“耸动朝野”的“晚清四大奇案”之一 。以该案为题材的小说、戏剧、电影电视都很多,民间流传甚广,经过各种加工,杨乃武案更是扑朔迷离 。
杨乃武,浙江余杭人,1873年参加乡试,中举人 。毕秀姑,葛品连之妻,容貌秀丽,清新可人,喜穿绿色衣服系白色围裙,人称“小白菜” 。小白菜婚后无房,于1872年5月租杨乃武家一间房,月租八百文 。因葛品连在豆腐店帮伙,早出晚归,还经常在店中留宿 。杨家与葛品连家关系融洽,杨妻大杨詹氏经常招呼小白菜到家中闲聊、用饭 。小白菜闲来无事,借诵读佛经打发时间,因识字不多,常向杨乃武请教 。10月,杨妻难产去世 。三个月后,杨乃武续娶前妻之妹小杨詹氏 。期间,小白菜不避嫌疑,仍与杨乃武交往如初,引起乡里非议,流言四起,遂有“羊(杨)吃白菜”一说 。后因葛品连欠房租,杨乃武以提高月租相告,葛品连搬出杨家 。
1873年11月,葛品连暴病,其母沈喻氏认为是得了痧症,病属寻常,不甚在意,最终延误治疗,导致葛品连病重身亡 。葛品连死后第二天,尸体面色发青,口鼻有淡血水流出 。其母沈喻氏怀疑小白菜谋杀亲夫,遂向官府告状 。
时任县官刘锡彤,年近七十,接案后就带着仵作沈祥等赶赴现场勘验 。当时尸身淡青色,有口鼻流入耳中 。仵作对勘验结果进行了夸大,将尸体手指灰暗色记作清黑色,将口鼻流入耳中记作七窍出血 。在勘验程序上也严重违反规定,没有按规定多次用皂角水擦洗银针,而是直接将银针刺入尸体喉部,看到银针显出清黑色并擦之不去,遂怀疑是砒霜中毒 。县官于是下令将小白菜拘来审问 。在刑讯之下,小白菜不堪忍受,乃违心招供,承认与杨乃武通奸,承认是杨乃武在十月初五晚将一包砒霜交给她,二人合议毒杀葛品连 。
县官刘锡彤立即拘捕杨乃武,杨乃武矢口否认,并提出了十月初五不在余杭的证据和证人 。因杨乃武是新科举人,按律,身负功名者不可用刑 。县官乃呈报上级,请示革去杨乃武功名 。不久,同治皇帝御批同意革去杨乃武功名 。县官将杨乃武案卷宗调至杭州知府,但将杨乃武十月初五不在余杭的证据压下,没有随卷上呈杭州知府 。因杨乃武已被革去功名,杭州知府陈鲁复审案件时不加详查,见杨乃武不认罪,就动用酷刑,以跪钉板、跪火砖、上夹棍等刑讯逼供,杨乃武只有含冤认罪 。杨乃武还供认在“钱记爱仁药店”钱宝生处购得砒霜 。知府陈鲁以为真相大白,特命刘锡彤传讯钱宝生前来作证 。钱宝生其实叫钱坦,他坚决不承认出售砒霜之事,但在刘锡彤的授意下,担心不作证会有包庇之罪,只好违心承认卖砒霜给杨乃武 。县官刘锡彤还将各个口供中所称的“口鼻流血”一律改为“七窍流血”,并附上了一些证人提供的虚假证言 。经过一番修改拼凑后,知府陈鲁作出判决,小白菜因奸谋杀亲夫被判凌迟之刑,杨乃武斩立决 。
在案件审核过程中,浙江按察使开始觉得案件可疑,认为杨乃武乃新科举人,本该是前程无量,因奸谋毒的行为与其举人身份不符 。县官刘锡彤向他保证说铁证如山,绝无冤屈,按察使就没再深究,遂将案件按杭州知府陈鲁的意见报浙江巡抚杨昌浚 。浙江巡抚亲自审讯各犯,因杨乃武与小白菜均已屈打成招,便不再翻供 。巡抚为慎重起见,还专门派了一名候补知县前往暗查核实 。县官刘锡彤得知后,预先布置安排,使得候补知县也作了“案情确实,无冤无滥”的结论,并得到巡抚的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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