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违反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这样处罚什么机关处罚

1 , 违反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这样处罚什么机关处罚 你这个问题说的不清楚啊 , 是什么违法情况啊?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 ,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由当地交警队进行处罚 , 具体处罚根据违法违规的情况具体而定 , 有没收车辆啦或者呢是处以罚款啦等【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违反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这样处罚什么机关处罚】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违反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这样处罚什么机关处罚


2 , 六部委关于规范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避免遇到出厂就存在的外观瑕疵及质量问题 , 防止汽车因库存积压、运输而导致的损伤 , 防止买到经过改造翻新的旧车 。检查应在光线较好的地方进行 , 这样可以看得清楚 。车辆从出厂到顾客手中 , 中间已经经历了很多环节 , 诸如运输、保管、露天放置、甚...当然是越来越好啊 。二手车置换业务不仅能给汽车生产厂商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 还将对我国汽车产业的既有格局产生极大的影响 。二手车置换业务的发展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将折射出各汽车厂商的市场地位 。那些产品单一、车型过老的汽车品牌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 , 甚至为市场所淘汰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违反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这样处罚什么机关处罚


3 , 新能源汽车有报废年限吗新能源汽车有报废年限 , 其报废规定与燃油汽车是一样的 。新能源汽车或者燃油汽车 , 不是以动力不同作为报废的标准 , 而是要看使用性质 。只要能通过年审的新能源汽车就可以继续使用 , 反之则以报废处理 。如果是营运属性的新能源汽车 , 则和营运的燃油车一样 , 同时也根据车型不同有所区分 。比如小、微型营运车辆报废年限是8年 , 中型营运车辆的报废年限是10年 , 大型营运车辆的报废年限是12年 , 租赁载客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5年 。2018年2月26日 , 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 新能源汽车受限于动力电池的使用寿命 , 从新能源汽车行业看 , 汽车动力电池的使用年限为5-8年 。一旦超过这个时间 , 电池续航也会出现电池电量下降的状态 , 对于车辆来说想要继续用车就不得不更换全新的电池 。简单的说 , 从新能源汽车的结构来看 , 新能源汽车的报废与动力电池有直接的关系 。因此 , 如果按照整车报废来说 , 新能源汽车参考燃油车是在60万公里左右报废 , 而参考电池回收管理办法来看 , 那么在5-8年左右就算是报废了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违反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这样处罚什么机关处罚


4 , 谁知道二手车买卖的交易费用有哪些要交多少 武汉市物价局服务收费处有关负责人称 , 新收费标准的出台是与10月起实行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相配套的 。该办法取消了“强制评估”的步骤 , 不再按“评估价”收取一定比例交易费 。新收费标准规定 , 将根据车型排量大小定额收取手续费 。武汉鑫踏来旧机动车市场招商部唐慧丽主任介绍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出台前 , 武汉旧车交易费费率为2% 。以前到市场买二手车 , 需交纳的额外费用包括强制评估费、交易费、牌证费 。以一台排量为1.4L、六成新、原价7万元左右的二手轿车为例 , 一般评估价为4万元左右 , 原三项费用分别为150元、800元、125元 , 共1075元 。现在 , 评估一项由交易双方自愿选择 , 而交易费仅需150元 , 牌证费不变 , 共需450元 , 费用降低了六成 。新收费标准中 , 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分类以及不同排气量 , 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小排量轿车交易费最低仅需100元 。二手车交易不存在购置税 , 因为 , 新车办牌时已经缴纳 , 只需把购置税本一并交给新车主即可 。二手车过户需要缴纳5%的交易税(由评估部门确定二手车价) , 另外还有办理新牌和新行驶证等工本费170多元 。5 , 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管理办法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 , 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 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外商投资设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 , 应当分别持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 , 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合资中方有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 , 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 , 对予以批准的 , 颁发或者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 , 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 , 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 , 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还要求建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 。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 , 取得营业执照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6 , 二手车交易市场归什么部门管 二手车交易市场归工商局部门管理的 。随着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发展 , 在我国已经有多种二手车交易市场形式 , 常见的有二手车交易市场、公平价二手车互联网平台、二手车经营公司、二手车置换公司、二手车经纪公司和经纪人等 。但二手车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只能在二手车市场中进行二手车的撮合成交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 , 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通知提出 , 要认真清理和确认经营主体资格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经营者及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 , 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对上述二手车经营主体进行清理 , 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 , 要督促企业及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符合登记条件的 , 在其经营范围中应明确表述二手车经营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及外商投资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企业、经纪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 按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 , 应具备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证书 。通知要求 , 要加强对二手车交易行为及交易车辆的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二手车交易中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以及经营禁止上市交易车辆的行为 。要认真受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 , 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 。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索证索票、受理消费者申述举报及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和措施 , 探索适合本地的汽车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 。同时 , 加强与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的配合 , 充分发挥汽车流通协会等汽车行业组织的作用 , 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守法经营市场环境 。对  , 归工商局管 , 而且大的二手车市场都有工商局的人员长期驻场没有管的部门 , 都是私营的那当然是工商局的了二手车流通协会理论上都是私营业主 , 场地是整个房子的主人租给他们的 , 但是实际上工商局在监督着7 , 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条件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设立应当根据二手车交易实际需要 , 合理配置资源 , 在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 积极引导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 。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设立应当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规划要求 , 设立地点和规划用地应取得市规划部门和商务部门同意;2、有固定的交易场所 , 场地面积不少于20亩 , 其中 , 应具有10亩以上的车辆展示交易区 , 交易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3、能为客户提供办理车辆鉴定评估、过户、转籍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 , 具备20户以上二手车经营主体驻场经营的条件;4、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 并依法注册登记 , 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5、具备验证、核实车辆合法性的网络管理设施;6、有专业管理人员和规范的规章制度;7、申请注册登记时 , 应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二手车交易市场”作为其行业特征;8、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登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交易中心”字样 。(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设立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 , 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和鉴定评估的企业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 鼓励二手车经营主体发展 , 促进二手车流通与市场繁荣 。1、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设立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 并依法注册登记;(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现代化办公设施 , 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3)能为客户提供办理车辆鉴定评估、过户、转籍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4)有专业管理人员和规范的规章制度 。2、二手车拍卖企业的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的设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2)有3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 , 其中至少有1名是注册拍卖师 , 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3)取得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5)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三)二手车经纪企业的设立二手车经纪企业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按照《经纪人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2004年第14号令)的规定办理;(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取得经纪人证书的人员;(3)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的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是独立的中介机构;(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3)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 。其中:国家注册高级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1名以上 , 国家注册中级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2名以上;(4)有规范的规章制度;(5)取得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申请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后 ,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申报条件:1、设立申请书;2、交易市场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规章制度和服务公约;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技术人员名单;6、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纪公司、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 不同公司注册资金不同 , 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即可 。汽车销售需汽车厂商品牌授权才能经营 。租赁、年检代理需特批 , 手续复杂 , 需一定的社会关系 。保险代理与保险公司合作 , 只要有客户 , 保费中有固定比例的返点 。详情请参考《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交易市场经纪公司、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 不同公司注册资金不同 , 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即可 。汽车销售需汽车厂商品牌授权才能经营 。租赁、年检代理需特批 , 手续复杂 , 需一定的社会关系 。保险代理与保险公司合作 , 只要有客户 , 保费中有固定比例的返点 。详情请参考《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8 , 二手车政策 为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 , 指导交易各方进行二手车交易及相关活动 ,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制定《二手车交易规范》  , 现予发布 , 在行业内推广实施 。特此公告 。二手车交易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服务、经营行为 , 以及二手车直接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 , 明确交易规程 , 增加交易透明度 , 维护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 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交易及相关的活动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原则 , 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五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按下列项目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一卖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合法有效;二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真实、合法、有效;三交易车辆不属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交易的车辆 。第六条 二 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 。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 , 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二委托出售的车辆 , 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 , 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 , 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第七条 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 , 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交易合同包括: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委托购买合同、委托出售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等 。第八条 交易完成后 , 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持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35346135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一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五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 , 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应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 并在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完成车辆转移登记后 , 买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 持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变更手续 。第九条二手车应在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交易 。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应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在原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需要进行异地转移登记的 , 由车辆原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 , 在接收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第十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 在收取服务费、佣金时应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应建立交易档案 , 交易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本规范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复印件;二购车原始发票或者最近一次交易发票复印件;三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四委托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或者机构代码证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五交易合同原件;六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车辆信息表》(见附件一) , 二手车拍卖公司的《拍卖车辆信息》(见附件二)和《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见附件三);七其它需要存档的有关资料 。交易档案保留期限不少于3年 。第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非法车辆、伪造证照和车牌等违法行为 , 以及擅自更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调整里程表等情况 , 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 并有责任配合调查 。第二章 收购和销售第十三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在收购车辆时 , 应按下列要求进行:一按本规范第五条和第六条所列项目核实卖方身份以及交易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 并查验车辆的合法性;二与卖方商定收购价格 , 如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格存有异议 , 经双方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技术状况及价值进行鉴定评估 。达成车辆收购意向的 , 签订收购合同 , 收购合同中应明确收购方享有车辆的处置权;三按收购合同向卖方支付车款 。第十四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 , 应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 。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对进入销售展示区的车辆按《车辆信息表》的要求填写有关信息 , 在显要位置予以明示 , 并可根据需要增加《车辆信息表》的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 达成车辆销售意向的 , 二手车经销企业应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 , 并将《车辆信息表》作为合同附件 。按合同约定收取车款时 , 应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什么车?根据我国的2018最新相关政策 , 在进行旧车置换新车时 , 车主可以享受一定的补贴 。但部分车主可能平时忙于工作 , 对置换车辆的政策不太了解 , 因此换车时直接把旧车全权或者部分权益委托4s店 , 由其出售二手车及办理相关手续 。在这个过程中 , 一些4s店利用车主不懂换车的政策来骗取车主的利益 , 侵吞或者减少车主应得的二手车置换补贴 。如果还不明白可以咨询二手车置换新车的聚.元好车 。二手车置换新车的注意事项:1.旧车置换补贴只针对6年以上老旧机动车 , 不满足条件的车型不享受此项政策补贴 。2.出售旧车前了解政府相关补贴 , 可以登陆政府环境交易所以及有关网站 , 各大二手车市场也均有相关布告和服务窗户 。3.出售的二手车辆应在年检有效期内 , 且消除车辆违章 , 车辆必须在交易日之前不拖欠税费 , 且强制三者保险有效 。4.车辆外观基本符合行使本照片 , 改装以及相关损伤部分按照车辆管理要求恢复正常状态 。5.关于旧车出售 , 目前可以在4s店内、旧车市场或者即时拍卖平台 , 具体选择根据用户自身的时间和价格要求 。6.旧车过户后可凭过户凭证到相关服务窗口领取补贴 , 办理网络指标更新 。7.更新批准后凭打印单购买新车办理相关牌照等业务 。8.购买新车时候 , 应仔细询问厂家和品牌补贴 , 确定哪一部分是补贴 , 那一部分是优惠 , 有些品牌直接赠送保险或装饰 , 一定要询问好相关的赠品内容和价格 。9.建议用户在交易之前到相关服务网站和市场咨询完善 , 避免着急造成补贴或优惠“不到位”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