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政补贴怎么审计,申请补贴需要审计报告怎么办

我这里只是列举常见的审计程序 , 审计当中必须要做的审计程序 , 其他程序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等资金确有不征税的 , 但这“不征税”是有条件的 。很多企业每年都需要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 来检查管理层编制的报表是否存在错报 , 而财务报表中收入又是审计师主要关注的领域 。
企业取得财政补助等资金后 , 是否应缴纳所得税?

企业财政补贴怎么审计,申请补贴需要审计报告怎么办


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等资金确有不征税的 , 但这“不征税”是有条件的 。我们通常把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 , 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 , 称为财政性资金 。对财政性资金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作了如下规定: 一、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 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但对于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 ,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 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和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
如果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不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即无拨付文件、资金管理办法 , 又未单独核算 , 该财政性资金也要作为征税收入 ,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即使符合上述三个条件 , 但如果超出规定期间不使用又不交回的财政性资金仍要计入收入总额 , 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的期间为五年 , 即该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的五年内 , 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相关拨付部门的部分 , 应计入取得资金的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
【企业财政补贴怎么审计,申请补贴需要审计报告怎么办】会计师事务所对营业收入如何进行审计的?作为企业财务我们要怎么应对审计师的质疑?
企业财政补贴怎么审计,申请补贴需要审计报告怎么办


很多企业每年都需要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 来检查管理层编制的报表是否存在错报 , 而财务报表中收入又是审计师主要关注的领域 。所以这里我不仅仅介绍会计师事务所对收入真实性进行核查的审计程序 , 更重要的是作为企业财务 , 我们应如何应对审计师的检查 , 如何对提出的质疑做有效的回答 , 这也是我们应当清楚的 。
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收入真实性核查时 , 会做哪些工作?1、检查明细账 , 审计师首先会浏览收入明细 , 如企业计入收入时的会计分录在各期是否一致;不同月份的收入记账方法是否相同;复核加计收入的总数是否与报表一致等 。分析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产品)的增长率;主要产品与上期进行进行比较 , 分析各个产品结构占比 , 在本期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分析公司产品线是否符合主营业务 , 是否有本期发生的特殊大额的产品;分析同种产品不同月份的销售额是否符合行业淡旺季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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