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新土地局在哪里,2019社旗学区划分来了( 二 )


四、土地房屋安置补偿方案法律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分析征地拆迁之中,拆迁方目的很明确,拿最少的钱,最快的签订补偿协议 。造成各地方的安置补偿协议明显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严重降低老百姓的原有生活水平 。多表现在威胁、恐吓、株连式、停水停电、口头承诺、威逼利诱等等手段 。老百姓不懂法不要紧,可以去咨询并了解,切记怨天尤人、抱怨、埋怨,这种属于自杀行为,起不到任何作用 。
说法律没有用,伸出你的右手摸摸心,你用了吗?邻居们用了吗?法律是最后的救济 。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必须书面告知,缺一不可 。未见到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的农民朋友们,法律赋予你们拒绝的权利 。五、依法听证法律依据《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第三款,组织征地听证 。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分析实践中,很多地方老百姓听说开了听证会,但是参加的只有村代表而已,并冒名顶替签字并摁手印造假,更有甚者直接申请放弃听证会的权利,而老百姓一直蒙在鼓里 。首先农民朋友们要知道我们的诉求是什么,假如针对安置补偿方案不满意,并认为其补偿并不能达到原有生活水平,必须要申请开听证会,虽然现实不予以理睬,但这是我们每个公民法律赋予的权利,并且这也是为以后涉诉的证据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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