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权,云南省威信县出租车准租证一本是多少价格j经营权有几年谁知道

本文目录一览

  • 1 , 云南省威信县出租车准租证一本是多少价格j经营权有几年谁知道
  • 2 , 昆明购买一辆出租车需要什么手续价位多少关于经营权怎么计算
  • 3 , 出租车无偿经营权的通俗解释包括最近的文件什么意思简单明了的
  • 4 , 出租车经营权在资产负债表里面入哪个科目
  • 5 , 出租车经营权证和营运证有什么区别
  • 6 , 莆田出租车经营权经营权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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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昆明购买一辆出租车需要什么手续价位多少关于经营权怎么计算政策已经发生变化 , 经营权会收归国有 , 公司化经营 。现在买经营权就是买废纸一张 。建议不要介入【出租车经营权,云南省威信县出租车准租证一本是多少价格j经营权有几年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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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出租车无偿经营权的通俗解释包括最近的文件什么意思简单明了的出租车公司把出租车提供给司机 , 由司机去经营 , 那么司机便有出租车的经营权 。无偿的意思很直白 , 就是没有任何回报 , 不用花费现金白银的意思 。出租车经营权即出租车公司把车辆提供给司机 , 由司机去经营 , 那么 , 司机即拥有车租车的经营权 。无偿的意思很直白就是不用花费现金白银 。有限使用年限:即您无偿经营权是有年限的 , 超过了这个年限就不行了 , 或者续租、或者终止合同、或者被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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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出租车经营权在资产负债表里面入哪个科目出租车经营权在资产负债表里面入“无形资产”科目经营权对应的车辆入“固定资产”科目如果车辆不是由出租车经营有限公司所购 , 而是车主自带车 , 则不入公司账 , 因为不是公司财产 。1:出租车经营权在资产负债表里面入哪个科目?出租车经营权应先有个协议.你按协议进行账务处理:借--无形资产--出租车经营权贷--现金这个出租车经营权按租入年限进行分摊.2:如果车辆不是由出租车经营有限公司所购 , 而是车主自带车 , 则入公司账吗?车不能入你公司的账5 , 出租车经营权证和营运证有什么区别出租车的经营权证就是经营许可证,营运证是最终的从事出租车的证件 , 出租车在营运的时候必须携带营运证 , 而不能携带许可证 。经营权证的名称不对 , 应该是许可证 , 根据许可法规定省一级的部门才能制定临时性的许可证 , 淮北的经营权证是违法的!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 , 应该由国家统一许可 , 各城市不能单独许可 , 单独的许可就是行政乱作为 , 是越级行事 , 而营运证是全国统一颁发的格式 , 是正规的 , 合法的!出租车的经营权是你取的出租车的许可 , 营运证是你的车取的经营权后可以投入市场进行营运的证件6 , 莆田出租车经营权经营权怎样办莆田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 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 保障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 推进出租汽车企业及其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 , 依法经营 , 诚实守信 ,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建设部、交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02]43号)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第69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结合本市实际 ,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 , 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出租汽车企业及其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的组织领导 。市、县(区)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第五条 莆田市出租汽车协会配合运输管理机构开展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第六条 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企业必须全资购买新增的出租汽车;(二)不得私下转让、倒买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或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三)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四)按规定运价标准收费;(五)持有驾驶员服务监督卡上岗;(六)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第七条获得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为获得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企业的所有出租汽车 。每个考核周期 , 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对企业所属的所有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二)第一个考核周期为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第二个考核周期为201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自2011年起每年的1月1日至每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周期;(三)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二)项规定之一的 , 每辆次予以所属企业计分10分 , 并收回该车经营权、《车辆运营证》和车辆标识标志;(四)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之一的 , 对所属的出租汽车企业计分 , 每项计5分;(五)一个考核周期内 , 出租汽车企业所属出租汽车被计分分值率(指企业所属出租汽车的累计计分总额除以出租汽车车辆数 , 下同)1分/辆以下(含1分/辆)的 , 在第一、第二考核周期内获得第一名的分别给予新增经营权25个 , 获得第二名的分别给予新增经营权10个;第三、四考核周期内获得第一名的分别给予新增经营权25个;获得第二名的分别给予新增经营权15个;获得第三名的分别给予新增经营权10个;第五考核周期内获得前三名的将剩下的经营权数量分别按3:2:1给予新增;(六)一个考核周期内 , 出租汽车企业所属出租汽车被计分分值率超过1分/辆的 , 取消以服务质量考核新增经营权的资格;出租汽车企业以排挤对手为目的 , 恶意炒作或利诱其他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以提高本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排名 , 经查证属实的 , 取消该企业本考核周期内以服务质量考核新增经营权的评比资格 。被取消的经营权数量 , 将采取示范经营方式 , 特许给本市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实行公司化经营的具有示范典型的交通国有企业;(七)新增的411个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不超过6年 。由市级运输管理机构根据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情况 , 实行逐年考核 , 逐年许可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 ,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之一累计超过3次的出租汽车 , 经营权使用期限届满后不予延续 , 并收回《车辆运营证》及标识标志 。第八条 现有出租汽车更新后并自愿纳入服务质量考核的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为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的所有人自愿与所属企业签订《出租汽车更新协议书》 , 企业与核发《车辆运营证》的管理机构签订《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承诺书》 , 与出租汽车协会签订《莆田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 , 于2010年4月30日前更新车辆 , 并自愿纳入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对该出租汽车经营期内承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的;(二)自2010年起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期 。每个考核周期 , 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对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三)一个考核周期内 ,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 , 每辆予以所属企业计分10分 , 并收回该车经营权、《车辆运营证》和车辆标识标志;(四)一个考核周期内 ,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之一 , 累计未超过3次的出租汽车 , 在原有经营权使用期限的基础上 , 可给予奖励新的经营权使用期限一年 , 以此类推 , 但最长不超过4年 。所奖励的经营权使用期限计入该车档案 , 待原有经营权使用期限届满后 , 按12个月使用期限 , 逐年予以许可 。得到奖励的经营权使用权属企业所有 , 用于受奖励的出租汽车;(五)一个考核周期内 ,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之一且累计超过3次的 , 从已获得的经营权使用奖励期限中扣减12个月 。经营权使用期限届满后不予延续 , 并收回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及标识标志 。第九条 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之外的出租汽车 ,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 , 每辆予以所属企业计分10分 , 并收回该车经营权、《车辆运营证》和车辆标识标志;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之一的 , 对驾驶员实行计分 , 每项计5分 , 并对所属出租汽车企业予以计分 。第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为在我市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驾驶员;(二)自2010年起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期;每个考核周期 , 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对所有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三)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之一的 , 每项计5分 , 并列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计分;(四)一个考核周期内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之一且累计超过3次或拒不接受违章处理的驾驶员 , 列入“黑名单” , 收回《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 2年内不予办理《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第十一条 在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中 , 被评为文明出租汽车荣誉的出租汽车 , 授予特别标志顶灯 , 给予该车奖励3个月的经营权使用期限 。得到奖励的经营权使用期限属企业所有 , 用于受奖励的出租汽车 , 并计入该车档案;待该车经营权使用期限届满后予以延续许可 。被评为文明出租汽车后 ,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之一的 , 除按本规定予以计分外 , 收回特别标志顶灯 , 取消奖励的3个月经营权使用期限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的 , 应予以表扬、表彰或者奖励 。被评为文明出租汽车驾驶员的 , 给予奖励人民币3000元 。被评为文明出租汽车驾驶员后 ,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之一的 , 除按本规定予以计分外 , 取消文明出租汽车驾驶员称号 。第十三条 经营权使用期限未满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经营需要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和出租汽车产权的 , 应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之下 , 车辆按照国家折旧法规定的标准 , 由所属企业负责收回纳入公司化经营 , 或由发证机关无偿收回该车《车辆运营证》 , 车辆无条件退出出租汽车市场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转让、倒买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或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 。对私下转让、倒买倒卖出租汽车经营权或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的单位和个人 , 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 直至取消经营资质 。第十四条 所有经营权使用期限届满的车辆 , 应无条件退出出租汽车市场 , 其车辆由企业和车辆产权所有人负责处理 。第十五条 市、县(区)运输管理机构成立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小组 , 负责按照本规定组织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经营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考核 。一个考核周期期满后 , 该考核周期内的计分分值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市级运输管理机构每月将各类考核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建档 , 并在网上公布 , 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市出租汽车协会依据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和计分情况 , 按照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质量公约相关规定 , 对违反本规定的出租汽车企业及其驾驶员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接受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检查 , 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 不得拒绝、妨碍、阻挠 。涉及违反社会治安、交通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价格管理等行为 , 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 , 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执法人员检查时应当秉公执法 , 依法行政 。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 , 由其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对运输管理机构的考核结果有异议的 , 可以在15日内向其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 受理复核申请的交通主管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莆田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你好!私企垄断想都别想如果对你有帮助 , 望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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