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交通事故交警扣车的条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交通事故交警扣车的条件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法律分析:1.鉴定:应当到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不同部位有不同的鉴定标准,应当以鉴定结果为准 。2.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十八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
2交通事故交警扣车的条件法律分析: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才有权扣车:1、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4、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5、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6、学习驾驶员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的;7、驾驶两轮摩托车未带头盔的;8、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9、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10、机动车无号牌和行驶证,且没有其他行驶合法凭证的;11、机动车号牌或者发动机、底盘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符的;12、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13、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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