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车位”和“租多送多”的开发商车位坑可千万要小心!( 二 )


隐瞒属性 , 高价出售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某小区 , 有100多名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 以当地商品车位的价格从该小区购买了人防车位 , 目前面临办不了产权证的情况 , 蒙受经济损失 。
收益归属 , 纠缠不清 。因为人防车位收益归属问题 , 四川省成都市西体奥林花园小区开发商和全体业主对簿公堂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 , 诉争人防车位(车库)并非原告(开发商)专有 , 其系全体业主共有 。开发商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 目前该案正在进行二审 。专家介绍 , 此类案件数量呈持续增长态势 。
所有权到底归谁
人防车位为何纠纷缠身?多位受访专家认为 , 根源在于其所有权问题尚缺少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 。
人民防空法起草人之一、国家人防办原副主任王胜利说 , 人民防空法规定“人防是国防的组成部分” , 物权法则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由此来看 , 开发商修建的法定义务内的人防工程产权应归国家所有 。
产权归国家 , 所有权归谁?实践中各有各的说法和做法 , 更多城市没有明确规定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郭雳律师说 , 被用作人防车位等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 , 当前法律并未统一、明确地规定 , 各地理解不同 , 做法也不一样 。
一种做法 , 可销售、可买卖 , 所有权可归业主 。重庆市住建委今年出台通知 , 规定商品房配套车位(含人防车位)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依法进行首次登记后 , 可按照规定进行租赁和销售 。
另一种做法 , 不可买卖 , 所有权可归开发商 。上海市规定 , 国家投资的人防工程用作车位 , 不能办理产权证 , 不能买卖 。“结建”(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人防车位所有权属于开发商 , 开发商可以登记为产权人 , 也可将其出售给业主并办理使用权证 。
还有一种做法 , 不得擅自转让、租赁 , 所有权归国家 。山东济南规定经依法批准“结建”的人防工程 , 所有权属于国家 。未经批准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租赁 。
所有权归属不清 , 收益归属也成了问题 。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 , 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人防车位的投资者是开发商还是业主?采访人员发现 , 法律法规对这一问题未有明确规定 , 司法判断也不尽相同 。
有的地方认为收益归业主 。在四川成都西体奥林花园小区一起诉讼中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 , 诉争的人防工程作为小区的配套建设项目 , 其建设费用已摊入建设总成本 , 随着房屋产权的转移 , 投资主体就由开发商转变为全体业主 , 收益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
但也有不同声音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此类诉讼判决书中表示:业主虽然出资购买房屋 , 但不能理所当然地转化成对人防工程进行投资 。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军说 , 判决不同是因为法律对“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后投资人是否必然变更及变更条件”并未清晰规定 。另外 , 业内人士表示 , 多地人防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和长期租赁 , 没有统一税收征管办法 , 因此难以合规销售和租赁 。
破解纠纷应厘清权属关系
为了有效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 多位人防部门工作人员和受访专家认为 , 提升人防车位使用效能 , 应尽快从法律规范层面 , 明确相关产权归属与权责分配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国家人防办已于去年启动相关规范的修订工作 。
“谁是人防工程投资人”需进一步明确 , 才能保障权益归属清晰可控 。陈军认为 , 明确谁是投资人 , 需综合考量开发商建设成本投入情况、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具体因素 , 立法应明确“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后投资人是否变更、变更条件”等关键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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