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 ,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 ,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 。 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 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 上市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 , 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 ,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 只能以其自有资认购 。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 , 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 , 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 , 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 , 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9,824,746股(含本数) ,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 具体发行股票数量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 , 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 。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 ,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 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