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谁投资、谁所有!“十四五”末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将达21万套( 二 )


土地|谁投资、谁所有!“十四五”末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将达21万套


租金标准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80%确定,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租赁价格及调整方式已作为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满10年可退出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取得项目认定书后,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支持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期限不低于10年,运营期自项目投入运营起计算。运营期届满后,可继续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也可向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根据筹集渠道分类申请退出:园区配套建设及企事业单位自建、盘活闲置住宅和非居住存量房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申请恢复原有用途或转为市场化租赁住房出租;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住宅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转为市场化租赁住房出租。因征收拆除以及不可抗力灭失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需申请退出,并注销项目认定书。
土地|谁投资、谁所有!“十四五”末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将达21万套


【 土地|谁投资、谁所有!“十四五”末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将达21万套】全过程监管方面,区(市)政府要建立完善项目房源公示制度,加强项目后续监管,动态监测项目房源空置率、租金水平、投诉率等监测评价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对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新建、改建,改变用途、分割转让或分割抵押、“以租代售”等违规行为,市、区(市)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应采取终止新建、改建行为,限期改正,取消奖补资格,纳入信用监管等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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