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你说要钱,他说要房,房屋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有争议,听谁的?

你说要钱,他说要房,房屋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有争议,听谁的?
在征地拆迁中,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主要有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对于两种补偿方式,被拆迁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自由选择,但是在实践中,房子有时候并不属于某个人单独所有的,而是属于共有的,那么当房屋的共有人在拆迁补偿方式上产生争议时,应该听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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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首先对房屋共有的方式进行区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共有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所谓按份共有,就是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对于房屋的补偿方式,共有人首先应该先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么谁财大谁气粗,按照持有房屋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选择的补偿方式来进行补偿。当然,如果共有人之间扯皮严重,还是达不到三分之二的比例,那么一般是进行货币补偿。
【 共有人|你说要钱,他说要房,房屋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有争议,听谁的?】所谓共同共有,一般来说,是夫妻之间对房子的共有,如果夫妻双方对征收补偿方式的选择产生争议,并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按照货币补偿的方式来进行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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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总体来说,无论是选择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置换,都要坚持“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给予被征收方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蛮横无理,在还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违法强拆,那么则是违法的,被拆迁方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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