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地王集团临沂市沂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违反规划!

据信用中国公示信息了解到,临沂市沂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受到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6万余元。规划|地王集团临沂市沂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违反规划!

临沂市沂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09年在高新区科技大道与龙湖路交汇东北处阳光花园项目建设住宅楼、公寓楼和办公楼,属于违反规划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临沂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第85号第一档,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进行处罚。1、限15日内自行改正;2、对临沂市沂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花园项目住宅楼、公寓楼、办公楼处以建筑评估总价(5231856元)百分之五的罚款,计2615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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