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近日 , 一对夫妻因为财产问题 , 在离婚之后将对方起诉至法院 。
据悉 , 叶女士与丈夫结婚十年 , 但丈夫渐渐对自己没有了感情 , 经常性地不回家 , 导致二人感情破裂 , 但叶女士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丈夫有出轨行为 , 所以丈夫也并不会作为过错方而依照法律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 办理离婚时 , 因为叶女士继承的大姨家的房产的归属问题 , 双方发生了争执 。 叶女士的大姨生前无儿无女 , 由叶女士夫妇照顾送终 , 丈夫认为自己也照顾了大姨 , 所以该继承所得的房产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共有 。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 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有 , 夫妻对共同财产 , 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 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 , 归夫妻共同所有 。 这一规定表明 , 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 , 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 , 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 , 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 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 。 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 , 不是按份共有 , 只有财产经过双方的共同同意才能够完成共有财产的处分 , 共同共有的财产除非离婚 , 否则不能按照份额进行处分 。
【|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和赠与财产的情况下 , 也存在该继承财产不属于继承人夫妻双方共有的情况 。 《民法典》规定 , 如果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那么该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另外 ,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都是法定的只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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