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湖州3部门联合出台调控新政,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文章图片
最新消息:湖州针对房地产行业再出调控新政 , 拟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
11月22日 , 湖州住建局等3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
本次调整包括严禁在监管账户外收取购房款 , 明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核定标准 , 严禁提前、超额支付监管资金 , 严把非工程款支出 , 强化数据实时共享以及强化各方监管责任等六项内容 。
通知内容具体如下: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湖建发〔2021〕60号
各区(县)建设局、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各县银保监监管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 保护资金安全 , 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 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 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湖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等要求 , 结合我市实际 , 现将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监管账户外收取购房款 。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定金、首付款、全款及分期付款中的后续资金)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 不得存入其他账户 。 严禁在网签系统外售房和收取资金 。 发生以上行为的 , 由住建部门暂停销售、责令整改 。
二、明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核定标准 。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时 , 工程预算清册(毛坯)造价低于4500元/平方米 , 按4500元/平方米计算 。 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不得低于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30% 。
三、严禁提前、超额支付监管资金 。 开发企业、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申报支付工程款 , 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核签证 , 监管银行要根据监管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表、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等 , 严格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使用申请 。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在工程款申报中出现隐瞒、虚构事实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材料 , 套取或者协助开发企业套取预售监管资金的 , 由属地住建部门依照规定处理并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 , 造成损失的 ,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监管银行发现工程款项支付与资金使用计划不符 , 应暂停支付 , 并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告 , 由属地住建部门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 , 监管银行接到整改到位的通知后再支付工程款项 , 不得擅自支付 。
【|重磅!湖州3部门联合出台调控新政,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四、严把
五、强化数据实时共享 。 监管银行网络系统应当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 , 确保监管信息实时传输 , 并根据监管部门监管需要提供相应的金融数据服务 。
六、强化各方监管责任 。 各区县建设局要加强对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监理
推荐阅读
- 新华区|重磅,正式降息,力度超前,利好楼市!
- 湖州|官方打脸!一天三层楼,想住70年?维权背后的根源,竟在这里!
- 非住宅|征收部门拒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该怎么办?
- 房屋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有什么不同?不要傻傻分不清楚
- 爆款|这个全城瞩目的焦点楼盘,注定成为湖州的品质爆款
- 棚户区改造|“棚改”全面取消?有关部门明确表示,超过20年的房子这样做
- 裁定书|重磅!明年开始,这类房产全面限购!
- 湖州|黄蜡石庭院广场摆放风景叠造假山观赏景石
- 市场|2021至2022年度石家庄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重磅发布
- 北海|建幼儿园、办理房产证…昌平居民关心的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回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