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延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限


遂宁市延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限


全市广大个体参保人员:
为方便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春节期间返乡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确保广大参保人员不断保,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限 。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期限
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 。广大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
按照四川省相关规定,对个体参保人员自愿暂缓缴纳202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于2021年底前补缴,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
二、缴费方式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行代收、银行批扣等渠道便捷缴费;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
三、其他事项
各参保人员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若咨询参保、待遇等政策,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遂宁市延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限】5863200(市本级社保大厅)
2711025(船山税务)
2909008(经开税务)
2280519(河东税务)
5451308(蓬溪税务)
7854996(大英税务)
6611869(射洪税务)
8669089(安居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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