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返还彩礼的依据如下:
1、双方已经同居且登记结婚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女方不返还彩礼有什么依据】2、男女双方并没有办理登记结婚但是同居时间超过两年及以上的时间;
3、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在同居期间有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虽然没有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但是已经将彩礼花费于双方共同生活中;
5、双方订婚后但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在结婚前身亡的 。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 ,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推荐阅读
- 属狗的和属兔配不配
- ptfe不粘涂层有害吗
- 视频卡驱动程序不支持aero效果未修复 怎么找及在哪更新啊
- 不要过度溺爱孩子如何教育
- 大众途观刹车怎么不是很灵敏
- 哪些人不能吃马鲛鱼 什么人不能吃马鲛鱼
- 8岁孩子调皮顶嘴不听话应该怎么教育
- 冰糖和鸡蛋可不可以一起吃
- 辅食火龙果泥要不要蒸
- 螺丝太紧拧不下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