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答 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热点问答( 四 )


A: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助力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健康发展 。一方面,积极稳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核准 。2018年以来,我委已核准27个租赁住房项目,总投资约354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对照本市“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根据国家核准目录,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标准,继续做好项目核准审批,并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多渠道增加供给,切实缓解本市住房突出问题,满足新市民、青年等人民群众最关切的住房需求 。
另一方面,多措并举强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支持 。一是进一步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今年年初,国家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正式纳入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 。当前,我们重点是做好明年专项债项目梳理申报工作,系统谋划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债券支持领域项目 。
二是持续用好企业债券 。企业债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是保障房市场融资的较好工具 。我们推动多家保障房建设运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获得长期资金支持,目前已有16家企业累计发行19支企业债券,实际发行金额约247.5亿元 。后续我们将继续支持满足条件的相关企业,特别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发展 。
三是创新用好基础设施REITs工具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回收周期长、资金压力大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REITs试点范围,对于盘活租赁住房建设企业的资金,以及拉动本市有效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对接,加快项目培育,在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资产安全和规范运行的前提下,积极争取本市项目成功纳入REITs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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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刚才大家多次提到多渠道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其中包括利用闲置和低效商业办公等非居住存量房屋进行改建,如何推动这类项目的落地,尤其是确保运营安全?
A:本市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主要是通过鼓励多主体、多渠道参与,持续高质量推进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筹措和供应工作 。建设筹措的渠道有三个:新建,商品房配建,还有很重要的存量非居住类房屋的改建工作 。这项工作的推进,将从三个方面进行:
一是精准梳理存量资源 。“十四五”以来,本市已经逐步在探索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成租赁住房 。16个区都有非常好的、成功的项目改建试点案例 。利用闲置低效既有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改造为租赁住房,市场主体都有较强的参与意愿 。同时一些区位比较好、房型比较适配、租金可承受的房源非常受市场,特别是新市民和广大青年群体的欢迎 。我们正在同步会同市国资管理部门、市规划资源部门精准梳理存量房屋资源,以需求为导向,以宜居为目标,重点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周边、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商务和商业集聚区、五个新城、轨道交通站点600米范围内进一步梳理低效存量资源 。
二是创新联合审批的机制 。存量改建工作涉及管理环节比较多,目前本市正在抓紧制定改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在确保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三条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的机制,将更多的闲置商业办公、厂房、仓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 。
三是加大引导支持的力度 。即将发布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充分利用好这类闲置低效资源,允许在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交土地价款,同时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并同步享受金融和税收优惠支持政策 。这不仅有利于实现职住平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市场租住需求,为进一步改善区域社会治理开辟新路,也有利于引导市场参与主体规范运营和企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保障人群提供更高品质、更安心居住的租赁住房的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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