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答 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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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新闻办2021年11月23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副市长汤志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姚凯,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市房屋管理局局长王桢,市经济信息化委总工程师张宏韬,市规划资源局总工程师韦冬,市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金瑜出席,介绍《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并回答记 者提问 。
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热点问答
01
Q:这次《实施意见》聚焦上海新市民、青年人等有住房困难的群体,怎么样调控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调控价格,让这些群体可以承担得起,在这些方面会有哪些制度考虑?
A:《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规定,“面向社会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应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面向本园区、本单位、本系统职工等定向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可进一步降低,并相应建立随租赁年限增加的租赁价格累进机制和管理规则 。”
政府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的管控主要包括初次定价和动态调价两个环节 。初次定价环节,市、区房管部门加强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监测,对出租单位制定的租赁价格是否处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进行监管 。动态调价环节,从严控制租金涨幅;目前计划,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的年涨幅最高不得超过5% 。
这一幅度,略低于职工工资和居民收入的增长水平,同时能够覆盖出租单位的贷款利息等财务成本,兼顾了租户可负担和企业可持续两方面因素 。总体来看,只要控制好涨幅,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稳定性将会随着时间推移逐步显现,承租对象也能够对未来租房支出形成合理、稳定的预期,更加安心地租房居住 。
02
Q:本市在解决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比如家政、快递小哥他们住房问题,我们有什么切实的好的举措?
A:自2020年以来,本市积极推进公租房拆套合租和宿舍型房源供应,提供一张床、一间房形态的公租房,满足环卫、快递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就近住宿需求 。准入条件上,建立“绿色通道”,允许先入住、后补居住证 。租赁价格上,在公租房租金基础上进一步从优,使一张床的租金控制在每月500-800元左右 。截至目前,累计供应床位8000余张,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公租房拆套合租和宿舍型房源供应工作;同时,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推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力度提供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作为《实施意见》配套政策之一,近期我们正在抓紧制定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细则,计划在年底前出台 。这项政策将为盘活存量非居住房屋资源,改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解决好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的住房保障问题,让那些为城市运行默默无闻作出贡献的普通劳动者,享有更加体面、更有尊严的居住生活 。
03
Q: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方式和申请条件是什么,具体如何申请?
A: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多主体供给 。根据项目建设主体的不同,有的由产业园区、用人单位自建,面向本园区、本单位职工定向供应,有的由专业住房租赁企业新建、改建,面向社会符合条件对象供应,采用向单位整体出租和向个人分散出租相结合的方式供应 。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供应,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对象,必须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准入条件:一是在本市合法就业、在职工作;二是在本市存在住房困难,住房困难的面积标准,原则上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区域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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