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级并行”对于普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讲并不陌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一直也在期盼事业单位能够拥有像公务员一样的职级并行政策 。事业单位职级并行其名称全称为: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与公务员职级并行的政策名称不同,事业单位用职员等级晋升的主要是因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标准称呼为管理岗职员,事业单位管理岗副科级就是八级职员,正科级就是七级职员 。
近期,我们在很多的新闻中可以看到,已经有不少的地方开始实施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而且地方性的方案已经出台 。但也有很多的地方没有任何消息,这也让很多事业单位的同志等得很焦虑 。
本期文章我们将围绕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这一制度来展开介绍,梳理职员等级晋升的历史和现在的全国性统一政策的内容,从政策执行的规律来看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职员等级晋升从开始到全面实施的政策趋向 。
一、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的历史“职员”一次首次正式使用是在1993年出台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文件中,是指: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 。事实上,事业单位的改革一直在进行中 。与公务员的行政层级制度不一样,事业单位本身分类和人员岗位分类较为复杂 。事业单位的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在2011年,《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管理制度 。这也是事业单位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在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将岗位管理制度上升为法规规范 。事业单位职级并行探索事实上是从2016年开始的,在《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文件中,首次提出了职务与职级并行这一制度的名称,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推广 。在2018年,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试点工作开始推进,出台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中选取了15个试点县(市)进行试点 。2021年2月,审议通过了《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从2022年1月在县以下事业单位中全面实施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这标志着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从试点到在县以下事业单位中全面推广 。二、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实施范围从2021年出台的政策看,2022年1月起实施的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实施范围只是针对“县以下事业单位”和“管理岗人员” 。具体来讲:
县以下事业单位:从正常的公文表述我们可以很明确的了解到,县以下与县级以下是不相同的 。县以下是指行政区域内的区县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区县党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这其实也与在试点过程中选择的试点范围为“县(区、市)”相对应 。管理岗人员: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主要是针对管理岗人员 。专技岗人员和工勤岗人员并不在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范围之内 。
三、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职数比例我们从《宜都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中可以看到,全国范围内的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主要的职数比例设置要求是: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设置6个层次,由高至低依次为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七级职员、八级职员、九级职员、十级职员 。五级职员不超过管理岗位数量的2%;六级职员不超过管理岗位数量的10%;七级职员和八级职员之和不超过管理岗位数量的60%,其中七级职员不超过七级职员和八级职员之和的50% 。此外,在职数核定方面,五级、六级职员等级数额进行了原则上不核定到单位,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筹 。对七级以下职员等级数额,可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核定到单位,余数由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统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