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八旗制度


清朝的八旗制度


1、八旗制度是中国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 。女真人以射猎为业 。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建立黄、白、红、蓝四旗 , 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 , 旗皆纯色 。四十三年 , 他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 , 在原有的基础上 , 创建了八旗制度 , 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 , 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 。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
2、八旗的军事组织制度是由满族的首领努尔哈赤所制定 。努尔哈赤起初将自己的军队分编为四旗 , 四旗均以不同颜色的旗帜作为识别 , 成为“正黄旗”等 。随军队壮大 , 又将四旗加上边框 , 成为“镶黄旗”等 , 形成八旗 。满人靠着这军事组织制度 , 于1636年建立清国;
【清朝的八旗制度】3、八旗制度的特点是以旗统人 , 即以旗统兵 。凡隶于八旗者皆可以为兵 。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 。如封爵、天命、天聪时期定王公爵止于贝勒 , 崇德元年始走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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