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契税纳税申报表下载及说明


济南契税纳税申报表下载及说明


点击下载:契税申报
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
【表单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设计制定 。纳税申报必须填写本表 。
2.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 。对于个人间的二手房权属转移,纳税人可通过填报二手房交易综合申报表进行契税纳税申报,不需再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 。
3.填报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
4.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
(2)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
(3)登记注册类型:承受方、转让方是企业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
(4)所属行业: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 。
(5)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 。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
(6)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
(7)联系人: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填写常用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
(8)合同签订时间:指承受方与转让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承受方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
(9)土地、房屋坐落地址:土地使用权转移,应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及地号;房屋权属转移,应同时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含地号)和房屋坐落地址 。
(10)权属转移对象:分土地、房屋两类一级指标;房屋下的二级指标设增量房和存量房;增量房和存量房下的三级指标均设普通商品住房、非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其他住房和非住房 。
(11)权属转移方式:房产按1.房屋买卖、2.房屋赠与、3.房屋交换、4.房屋作价入股、5.其他填写;土地按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买卖、3.土地使用权赠与、4.土地使用权交换、5.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
(12)用途:土地按1.居住用地、2.商业用地、3.工业用地、4.综合用地、5.其他用地填写;住房按居住填写;非住房按1.居住、2.商业、3.办公、4.商住、5.附属建筑、6.工业、7.其他填写 。
(13)权属转移面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面积填写 。
(14)成交价格: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折算成人民币金额)填写;房屋交换为所交换房屋所支付的差价,不支付差价小于零则填“0”;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重新购置房屋或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购房价格超过征收补偿部分的金额填写 。成交单价:单位面积的成交价格 。
(15)税率:3-5%,根据各省市确定的适用税率填写 。家庭唯一住房和第2套住房亦按适用税率而非优惠税率填写 。如,某省规定,该省住房适用税率为3%,对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家庭住房的,在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时,税率应按3%而非1%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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