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社保补缴指南


宁波市社保补缴指南


补缴条件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宁波市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补缴材料
1、对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 , 要求填写一式两份的《宁波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 并提供相关资料 。
2、应缴未缴补缴:应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对应年份的工资单、人民法院判决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劳动监察部门签发的行政改正指令书等补缴依据;
【宁波市社保补缴指南】3、缴费基数不足补缴:应提供相对应年份的工资单 , 经监察或稽核核实实际工资后 , 确定历年缴费基数不足 , 并出具行政改正指令书或社会保险整改意见书 , 由用人单位出面办理 。
补缴流程
1、在一楼取号机上取社会保险申报业务号;
2、在二楼社会保险申报窗口受理;
3、对申报证件、资料核对并录入申报系统;
4、在申报材料上加盖申报专用章 , 打印相关表格 。
办理地点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95号
电话:0574-89186211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 , 符合条件的 , 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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