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公租房申请材料( 二 )


主申请人、配偶、子女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主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证明(需社保中收打印;打印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每页复印)(出示原件),公务员提供在编的在职证明(盖公章)
注意:以上申请材料企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公务员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申请提交三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021-50591069
【浦东公租房申请材料】注:信息来自上海浦东新区公租房网上业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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