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定 时间+条件 南京职称申报申报须知


初定 时间+条件 南京职称申报申报须知


一、我市初定职称申报受理点咨询电话: 。
二、申报人员应按照初定申报工作通知要求 , 遵照客观、齐全、真实、准确原则完成网上申报 , 按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 , 对于提交虚假材料或未如实填报信息的申报人员 , 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 撤销其申报资格或所获专业技术资格 , 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 并视情节轻重通报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
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 , 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后 。中专、专科毕业 , 工作满一年 , 可初定员级资格;专科毕业 , 工作满三年 , 可初定助理级资格(初定学历最低为本科的系列除外);本科毕业 , 工作满一年 , 可初定助理级资格;硕士毕业 , 工作后可初定助理级资格 , 工作满三年 , 可初定中级资格;博士毕业工作后可初定中级资格 。专业不符者或初定后需评转其他系列者 , 须参加职称评审 。
四、卫生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通信、翻译、出版等8个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 不再办理初定及评审 。
五、除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外 , 其他学历只需扫描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 不需提供其他学历证明材料 。因学信网未能获取到学历信息的 , 通过新增添加 , 需根据不同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填写申请编号及报告编号 。
六、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总部在宁驻外地企业的申报人员 , 须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
七、2018年起 , 全市各系列初、中级职称初定均采取网上无纸化受理 , 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员审核通过后可根据需要 , 自行打印初定申报表存档(须正反双面打印) 。
【初定 时间+条件 南京职称申报申报须知】八、职称初定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 职称初定受理点审核认定并行文发放证书 。初级职称由各区人社部门、各行业受理部门及各行业协会(学会)等职称初定受理点审核认定并发文公布;中级职称由职称初定受理点向市职称办备案后每季度发文公布 。申报人员可在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电子证书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