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和方式


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和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存在以下情况:
【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和方式】1、未成年的 , 至子女成年 , 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
2、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 , 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 , 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
而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 对于有条件的父或母 , 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 , 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 , 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
另外 , 即是父母双方达成上述协议后 , 经过一段时间 , 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 , 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 , 一方也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
另一方不愿意的 , 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 , 离婚后 , 一方抚养的子女 , 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 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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