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人员是否可以担任企业高管】缓刑人员可以担任企业高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
推荐阅读
- 荣耀30pro是否支持应用分身
- 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销售技巧和话术 销售话术技巧
- 刑满释放会通知家属吗
- 如何知道短信是否成功发送
- 致敬医护人员 武汉加油
- 自愿加班是否有加班费
- 缓刑弥补管制有什么可行性呢
- 在屋里熬醋需要通风吗 在屋里熬醋是否需要通风
- 2022世界杯丹麦主力阵容 丹麦2022世界杯主力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