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提起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中提起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中提起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 。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 。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
(四)请求人无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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