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案件 , 法院受理范围是:
1、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 ,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 ,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2、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 , 除诉状外 , 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以及其他 。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 , 应予受理 。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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