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 ,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 ,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 , 1个工作日 。
【二手房房产证多久下来】《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二条
推荐阅读
- 如何查询房产证信息查询
- 社保卡丢失去哪里补办需要多久
- 考了摩托车驾照多久可以考小车
- 玉米多久施一次肥
- 二手房交易要交税吗
- 交管12123违章多久能查出来 12123处理违章扣分多久生效
- 干木耳泡多久就不能吃了
- 床垫甲醛多久可散发完
- 娃娃菜放冰箱能放多久
- 压盖板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