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


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


一方不同意离婚 , 法院首先会调解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 ,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并无和好可能时 , 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
如果没有判决离婚 , 那么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 , 你只能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再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 , 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准予离婚:
【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 应准予离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