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清算案件分析 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办


个人破产清算案件分析 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是企业的组织形式 , 它的存在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 是股东赚取利益的工具 。
虽然各种各样的新兴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发展壮大 , 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 , 纷纷倒闭、退市、破产 。
公司破产 , 一般意义上是指公司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 , 由债权人或公司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
公司破产是一个再也正常不过的商业动作 , 一旦公司资不抵债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但是一旦公司破产 , 则会直接导致公司员工失业 , 债权人债务等一系列赔偿责任 。此时 , 公司面临的最大一个问题就是公司的破产清算 , 破产清算的具体顺序是什么?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 ,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涉及到众多债权人的利益 , 对债权人权益公平保护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
正确了解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 , 对债权人申请破产以及参与破产程序 , 保护债权人自己的权益 , 都是非常重要的 。
【破产清算的概念】
依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公司破产清算指的是公司在人民法院宣布破产之后 , 由法院指定管理人 , 成立清算组 , 公平清理债权债务 , 旨在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
需要注意的是 , 公司是企业法人 , 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 享有法人财产权 ,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
因此 , 只要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 破产程序完成后就不必偿还债务 。
但是 , 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 , 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 破产程序结束后 , 破产人的担保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按照破产清算程序继续承担清偿债权人未决债权的责任 。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 ,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 , 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 。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为: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 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
无因管理 , 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 , 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 , 或者仅为他人) , 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 , 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 如收货时多收货款 , 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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