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法规定 试用期三个月签几年合同( 二 )


用人单位可以这样做吗?
徐仁华: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企业的做法是错误的 。
但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各种情况 。比如:疫情期间,恰在试用期的劳动者,因为企业停工停产,职工没有上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彼此都缺乏了考察期和磨合期,由于发生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劳动者协商一致,将停工停产期间的试用期中止,日后补上,劳动者本人也表示同意,这种延长具有合理性 。
还有一种情况,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数年后,劳动者再次进入同一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与其约定试用期,从上海司法实践来说,企业的做法目前是得到支持的 。

关于劳动合同法规定 试用期三个月签几年合同


“军规四”试用期不能单独签成合同
网名“逗你玩”来电:她大学毕业后,通过面试,找到了一份工作 。但用人单位与她签订的,却是一份试用期合同 。她要求将试用期合同改为劳动合同,企业人事专员说,试用期职工就签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过考核,符合企业的需求,才可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
面对这个规定,她担心:如果试用期满了,届时用人单位不要她了,怎么办?
徐仁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除了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因此,用人单位如果对劳动者设立试用期,不能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而应该包括在劳动合同中,且试用期设置的长短,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也是密切关联的 。
可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只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会承担什么后果呢?如果用人单位这样做,那么,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
而且,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日后签订劳动合同时,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就是第二次订立劳动合同 。
“军规五”上岗培训不得收取费用
大学毕业生刘菲菲来电:前不久,她通过应聘,进入一家信息技术咨询公司,从事销售工作 。
由于销售过程中,要给购买软件和服务的客户上培训课,企业指定她在试用期间,必须参加相关培训,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对此,她都能接受,但她不解的是,企业指定她参加的培训课,却要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企业这样做合法吗?
徐仁华:与员工工作直接相关的技能培训,不能收取任何费用 。比如:保安人员上岗,肯定要进行安保知识、注意事项、巡逻要求等一系列的培训,这是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技能培训,也是完成企业工作的所需,因此,这样的培训,一般称之为上岗培训,是完全不能收取劳动者任何费用的 。
另一种培训,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的培训 。这种培训,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比如用人单位准备培养高级人才,派员去国外参加培训,虽然这样的培训不能收取劳动者的费用,但用人单位可以就此约定服务期,以服务期的形式“偿还”培训费 。劳动者只有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才需支付违约金 。
咨询者的情况属于上岗培训,用人单位应退还已收取的培训费用 。
“军规六”两种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大学毕业生王晓胜:他从事的是工业设计工作 。前不久,一家门窗承包商需要一个设计师,对工地需要安装的门窗等进行优化 。经过面试,他与用人单位签订了门窗设计、安装完毕即结束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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