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法规定 试用期三个月签几年合同( 三 )


但用人单位在他上岗之前提出:虽然对他进行了面试,但对他的能力还是不清楚不了解,需要对他设立十天的试用期 。他认为用人单位此举不妥,希望劳动报信访室给予指导 。
徐仁华: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否约、如何约?既是劳动合同当事双方的选择,也要遵守国家法律规定 。
但有两种情形,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即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其一,当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其二,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旦遇到这两种情形,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同意与否,均不得约定试用期 。
咨询者签订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故用人单位不得与他约定试用期 。
“军规七”发生工伤按规定程序办理
职工周旺:前几天,他的儿子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 。但由于企业没有食堂,尚在试用期的儿子只能外出就餐 。有一天过马路时,儿子被撞伤 。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肇事驾驶员负主责 。
儿子想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同意,还认为肇事方负主责,应该向肇事方索要赔偿 。他想问:试用期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难道就可以不负责任?
徐仁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只要缔结劳动关系,无论是否设立试用期,也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发生伤害事故,通过工伤认定和鉴定,劳动者就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
因此,虽然咨询者的儿子在试用期内,且用人单位在使用他的第一个月内,还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发生伤害事故,用人单位就要为该职工申报工伤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职工可以请工会组织代为申报或自行申报 。
如果用人单位担心企业与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工伤认定下来,企业需要承担相关费用 。那么,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可以如实加以说明,并提供各项证据 。
至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两者是竞合关系,并不矛盾 。
“军规八”四种特殊情况外可拒加班
周英女士:她的儿子大学毕业后,刚进一家销售公司担任文员一职,尚在试用期,理应表现好一些 。但这家公司基本上每个工作日都要加班,而儿子正在谈恋爱,有时不愿加班,用人单位就“威胁”他,认为他不具备团队精神,试用期结束就解除合同 。
试用期职工不想加班,企业就有权解除合同吗?
徐仁华:即便是试用期内的职工,也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是职工赖于参与用人单位生产的保障,也是职工付出劳动、获取报酬的依据 。企业要求职工加班,应该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种,职工无法拒绝,必须参与,其包括国家法律规定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等四种情形 。第二种,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征得职工同意,方可以组织职工加班,且加班时间、加班工资等均有规定,不能逾越法律划下的红线 。
“军规九”用人单位收取押金违法
网名“工地王老五”:他是学建筑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刚进工地时,单位就向他发放了工作衣、安全帽等劳防用品,但却要向他收取500元押金 。他不愿意 。工地负责人说,企业给他的东西,都是花钱买来的 。如果他不告而别,岂不是企业损失?所以必须付押金 。
他十分气愤也很无奈,就想问问,企业能这么干吗?
徐仁华:无论是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工装服、体检费,还是扣押身份证,这些做法都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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